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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第34期(总第227期)加强四川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若干建议

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21年07月08日   

鉴于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存在能力缺口,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主动作为,尽快发布全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、推荐危险废物鉴别机构。另一方面,在加强对规模工业企业监管的同时,为减少量小面广的社会源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,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关于集中收集的试点方案,尽快将社会源与小微企业纳入集中收集范围,建立规范化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清单台账,将企业需求、社会关注作为主动担当、开展服务的切入点,通过加强对年产生量小于10吨的社会源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试点,缓解社会矛盾,化解分散风险。随着源头危险废物的全面纳入监管、集中处置与综合利用能力持续增长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高,我省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的“三个能力”将得到进一步夯实,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现代化进程中,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建设生态文明的征途上贡献危险废物领域的监管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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